千刀万剐刑法,千刀万剐刑法规定

tamoadmin 成语故事 2024-06-16 0
  1. 谁知道“凌迟”处死?它的步骤是什么?
  2. 最残酷千刀万剐:太监刘瑾被凌迟3357刀,割三天
  3. 古代酷刑凌迟是怎样割的?被割得最多的是哪一位?
  4. 凌迟处死千刀万剐,但是历史上受刑者能一声不吭的却不止一个人
  5. 千刀万剐可以说是十分歹毒的酷刑,那么它是由谁发明的呢?

凌迟,是古代刑罚系统中的一种“重刑”,就是民间经常说的“千刀万剐”,人们用“挨千刀的”来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

凌迟要割多少刀?

“凌迟”要割多少刀,不见正史记载,据考证,“凌迟”一词最早出现于《辽史刑法志》,但史学家认为,“凌迟”应该很早就有了,以前被称之为“肉刑”、“磔”或“脔割”,但没有记载要割多少刀。

千刀万剐刑法,千刀万剐刑法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关汉卿写的《感天动地窦娥冤》里,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是第一次关于“凌迟”行刑刀数的记载,把人活活剐了120刀。

到了明朝,淮西著名狠人朱元璋,将“凌迟”由之前的120刀,提高到了3318刀,在没有挨完刀子前,不准断气,否则行刑人要受到惩罚。

最开始时,行刑者很容易就割到血管,很难做到把人割够3000多刀而不死,直到他们发明了一种方法。

为了防止中途断气,行刑人操作时把人剥光了装到渔网里,渔网深深地勒进肉里,行刑人用刀一片片的割鼓起来的肉,跟厨师片水煮鱼差不多,这样做又能避开主血管,防止因失血过多而死,又能增加刀数。

到了明中期,“凌迟”的行刑手段日益成熟,被绑在柱子上,行刑人也能避开血管,割够3318刀,就跟烤鸭店片烤鸭一样。

例如明朝正德五年(1510年),大权阉刘瑾因谋反罪被皇帝下旨凌迟处死,除此之外,正德皇帝又给“凌迟”增加了难度,“凌迟三日,枭首示众”,不光要求了刀数,还要求了时间。

清朝行刑的地方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而明朝行刑的地方在东四牌楼和西四牌楼,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

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

清朝出关后,各地反抗运动风起云涌,为了镇压***,凌迟之刑曾广泛推行,其执行的残酷程度又远超明朝。

1905年4月24日,光绪皇帝宣布凌迟被正式废除。

谁知道“凌迟”处死?它的步骤是什么?

清朝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 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最残酷千刀万剐:太监刘瑾被凌迟3357刀,割三天

汉朝以后,中国古代谨慎定义律法的刑罚规范。一个好的王朝必须尽力抑制***的数量,必须废除最残酷的肉刑。因此,隋朝为他们的权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亦相继跟随,唐朝的刑罚有明显减轻。如果有司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么绞刑或斩首的***,便不能理解为,使被告遭受痛楚——745年的唐朝甚至考虑废除***!自安史之乱起,战乱频仍,因此经常施行极刑,当时进入一段难以解密的时期:理论上,隋朝与唐朝仍旧施行五刑的系统;实际上,从法典来看,则规定了许多更残酷的做法。

宋朝“凌迟”刑的持续扩张,但同样地王权拒绝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统》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类宗教的牺牲教义,用以对抗流血叛乱的紧急措施。宋真宗诏令禁止大臣杨守珍支解叛乱者。宋仁宗时,王安石变法爆发党派之争,除了凌迟,腰斩也成为当时经常使用的刑罚。马端临在《文献通考》指出,大臣用这些刑罚吓阻想要谋取皇位的官吏。南宋时期,凌迟的刑罚愈来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对,例如陆游的陈情奏表,我在后文仍有描述。“凌迟”从来不曾编入宋朝的法典,因此想要了解实际的施行情况相当困难。我认为:用於惩治叛国罪中的叛变、共谋,仍属有限,这是可能的情况。

元朝正式将「凌迟」明定为刑法的一种***。其次的重点是,他们将它视为蛮族对***宣扬威权的工具,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样,将凌迟予以合法化。元朝初年,凌迟不再成为镇压、危险宗派的一种极端手段,而成为特殊犯罪的常见刑罚。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第一类和第三类仅是将古代的肢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带一提,相当接近欧洲的犯罪惩罚:在法国,谋害君主之罪,处以四马分尸的极刑,帮派首领须遭受轮刑;在英国,他们***用裂体之刑,和中国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行刑、支解,一直实行到十八世纪为止。

中国人有加重刑罚的特质。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在西方,弑亲罪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凌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叛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尽管只有朱元璋有意推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忠于前任建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等人,真正地遭受枝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强盗罪,则会处以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凌迟起始至废除的文人反抗

凌迟,出现在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大约比欧洲晚了一个世纪之久(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个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来的肉刑,并节制绞刑。

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崇拜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从宋朝之后,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和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是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二)打压最恶劣的反对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刑。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酷刑。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对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德,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著作中提到,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的确,尽管各朝皇帝***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神。擅长考证的大文人。所有的争论在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他的两本著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於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德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他的门生沈家本,也***用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沈重的外在压力。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以后,类似***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犯的凌迟照片。这些照片不利於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这是历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的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在此,历史学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迟的发展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之一。《通考· 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

(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实际上,明代的凌迟之刑并不仅仅施用于谋反大逆,有时对罪行情节较轻的也加以凌迟。明初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大诰》就记有不少这样的案例。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像上面三例这样不该凌迟而被凌迟的案子还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从这些事实就可以看出来。

元代执行凌迟,把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 “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古代酷刑凌迟是怎样割的?被割得最多的是哪一位?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残酷的刑法叫凌迟。凌迟的本义是指山势渐渐累积增高。《淮南子泰族》中就有:山以凌迟故能高的说法。我想,凌迟作为一种酷刑,是指把一刀一刀割下来的肉逐渐垒积成一座小山的意思,因此,说白了,也就是千刀万剐。

根据专家考证,凌迟的发明者是残暴的北齐开国皇帝高洋。据说这家伙就曾经把人绑在一棵柱子上,然后一刀一刀地割肉,直至死亡。而大诗人陆游在《渭南文集凌迟》中都认为,由于五代,常法不足以惩奸,于是特置凌迟一条。

这说明,凌迟是从五代开始正式进入法律成为一种刑法的。从五代起,历代封建王朝都延续了这一酷刑,直到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西学东渐,就连西方列强都觉得凌迟过于残忍,清 *** 才决定修订《大清律》,废除凌迟酷刑。至此,这一在中国封建史上存在了1000多年的刑法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凌迟到底是怎样执行的呢?

在明朝的历史文献中,曾经详细记录了一例凌迟的执行情况,当可以为历史存照,让我们真实地感受历史曾经的野蛮和血腥,并感叹历史的进步与现代文明的温情。

明律明确规定,犯有谋反,谋杀祖父母、父母,杀1家3口人以上以及***生折割者均要被处于凌迟。所谓***生折割,用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贩卖活人的人体器官。原来,早在明代,用活人的人体器官来做药(现在是用于移植和实验)并以此牟利的犯罪活动就已经存在。

话说明武宗朱厚照有一个从小就陪伴左右的小太监叫刘瑾。朱厚照做了皇帝以后,刘瑾自然成为权倾朝野的人物。其实,这也不能全赖刘瑾,明朝本来就有重用宦官的传统。刘瑾的权力之大,人称千岁,并不亚于后来的魏宗贤。而阉党之争历来都是明朝政治斗争的一条主线。大臣杨一清巧妙利用太监之间的矛盾,让另一个大太监张永弹劾刘瑾十七条罪状。

武宗皇帝大怒,亲自带人查抄刘瑾的家。果然,搜出了玉玺、铠甲、等违禁物品,而且,还发现刘瑾随身带的折扇里面,竟然暗藏着两把锋利的匕首,这是武宗万万没有想到的,自己竟然时时处处处于刀光剑影的危险之中!当然,刘府的财宝也多得惊人,共查出黄金24万锭又5.78万两,元宝500万锭又158.36万两,宝石两斗。

刘瑾不仅贪婪而且图谋不轨,实在是罪大恶极,皇帝下令,凌迟处死。而当时参与执行的官僚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完整地记录下了刘瑾的凌迟过程。

一般来说,罪行越大,凌迟的刀数越多。根据刘瑾的罪行,他被判凌迟3357刀,而且,要分三天割完。也就是说,凌迟是个技术活,既要确保割足刀数而且要尽量使不死,能感知疼痛,这是非常有难度的。

根据张文麟的记录,凌迟的刑具并不只是利刃,还有一个铁钩,把要割的部位的肉钩起来再割,的痛苦由此增加百倍。第一天,要割刘瑾357刀。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刽子手先从刘瑾的胸膛上动手,割了10刀。然后对着刘瑾大声吆喝,怕他昏死过去,侩子手也借机休息一下,等刘瑾苏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

由于刘瑾身份特殊,他的凌迟没有公开当众执行,而是在牢狱中秘密进行。但即使如此,刘瑾也由于疼痛、迷幻而大喊大叫,把皇帝、朝臣和后宫许多不光彩的机密丑事都抖落了出来,弄得在场的官员都觉得尴尬和惶恐,是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只能说他是胡言乱语。

第一天割完357刀,已然是黄昏时分,刘瑾被押回牢里,居然胃口很好,喝了两大碗粥,人的求生欲望,真的让人感叹!第二天,依旧是10刀一歇,而且,在刘瑾嘴里塞了个大核桃,不准他再胡言乱语。谁知割了数十刀,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是,按照刑律,就是死了也不能放过,因此,刘瑾依然被割足了3357刀。割满刀数后,依次割去,剖心挖肝,削去首级,把割下来的肉捣烂,把骨头捣碎才算完事。我想这样做的目的大概就是让死者永世不得超生吧。

凌迟处死千刀万剐,但是历史上受刑者能一声不吭的却不止一个人

历代刑法考中,把中国古代***的处决方法分为了24种,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不同,按照这24种刑法中的相关刑法予以处决。处决场面异常惨烈,当时是允许百姓围观的,百姓把观看处决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最大的一项乐事。?

汉代以前我国拥有各种严酷的刑法:如炮烙、五马分尸、烹煮等,连统治者都觉得残酷至极。到了汉代的时候,***的处决办法废除的剩下三项:枭首、腰斩和弃市。隋文帝杨坚直接把***的处决方式只保留了两种,一种是绞杀,一种是斩首。唐朝的刑律比隋朝更要轻,贞观三年全国一年被判处***的人数只有23人。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这一种最为惨烈的处死手段,让人生不如死。凌迟到了宋朝被加入了刑法。文献通考记载,宋天圣6年,把凌迟也就是千刀万剐这种酷刑加入了刑法当中。宋仁宗听说荆湖一带,有些人专门献给鬼来祈福。频频有人被杀让宋仁宗非常气愤,宋仁宗发誓要抓到这些主谋之后将其千刀万剐,让他们忍受这种痛苦。朱元璋开国之后,将凌迟这种最严酷的处死办法加入了明朝的法律当中。任何人只要犯了大逆不道,恶逆,***生折割这三种罪行的人都要被处以凌迟,***生折割就是摘取人体器官。?

在明朝法律上虽然写着凌迟,但是一般很少用,它属于一种非常极端的刑罚。被处决的会被刽子手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刀一刀了却性命,最多的是被割了3600刀。我们所熟知的明朝大太监刘瑾因谋反罪被割了3357刀,被割刀数最多的是天启年间的进士郑曼,他被阉党诬陷,被判决为忤逆大罪,被活活割了3600刀而毙命。

千刀万剐可以说是十分歹毒的酷刑,那么它是由谁发明的呢?

引言

小时候听老一辈生气之时口中便会吐出“ 挨千刀的 ”四个大字,而这挨千刀的说的就是一种残酷的刑法—— 凌迟处死

凌迟是一种极其残酷,极其没有人道主义的刑法,对受刑者造成巨大的伤害的同时也让行刑者感到非常害怕,凌迟规定需要行刑三千六百五十七次,而需要在最后一次时彻底死掉,如果中途死亡或者最后一次行刑没有死亡,那么刽子手也是会受到惩罚的,所以,刽子手会极力保持在这个数据之中完成任务,而受刑者要受三千六百五十七刀才能死去,真正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凌迟的由来:

据资料显示,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最后在光绪三十一年,中国内忧外患之下,慈禧太后为了响应革新政策,将科举,行政以及法律都做了大量的修改,凌迟刑法被公认为太过残忍,所以也直接废除了。

有关凌迟的由来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由北齐开国皇帝高洋所发明。

传闻一名名叫兰钦子京的男子将北齐开国皇帝高洋的哥哥高澄了,不久之后就被高洋抓住了,高洋是个非常残暴的皇帝,他经常以取乐,而这一次为了给哥哥报仇更是想尽了方法,最后命人找来渔网网在兰钦子京的身上,将凸出来的肉割下,以此反复,最终兰钦子京在剧烈的痛苦之下死去,而最后高洋更是将兰钦子京的脑袋当做了喝酒的酒杯,而兰钦子京也有幸成为了 历史 上第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

历史 上有许多人都承受过这凌迟处死之残酷刑法,大部分人都痛到撕心裂肺、哭爹喊娘,但是华夏之大,能人辈出,在受刑者之中,就有人受刑时一声不吭,而这样的能人还不止一个。

第一位:石达开

石达开生于1831年,死于1863年,广西贵县客家人,太平天军的主要将领之一,被封为为翼王。

1851年洪秀全领导了震惊中外的农民起义,石达开积极参与其中,此后在战斗中战绩卓越更是在战斗之中连连得胜,尤其是在1855年与曾国潘交战时将曾国潘逼到投水自尽未遂。

然而节节高升的石达开未能够得到洪秀全的完全信任而带人离开了太平天国,最终在1863年为了能够极力保住手下人的性命而选择了投降。

朝廷对于石达开这样的太平天军首领也没有一点手软,直接是使用了最残酷的刑法——凌迟处死。

据传1863年6月23日,石达开和其部下曾仕和、黄再忠二人被押赴刑场行刑。

行刑时,曾仕和无法忍受那剧痛,便是爱好不断,石达开见状训斥道:“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

而在石达开行刑之时,他果真是一言不发,丝毫没有痛苦的模样,使得周围围观的人们都是对其心生敬佩之心。

而对于石达开被凌迟处死,大众有许多疑问。

对于此事,我总结了两种。

第一种,凌迟处死时石达开一言不发,人真的能做到吗?

石达开乃是旧 社会 的将领,平日里过的就是刀尖舔血的日子,而在一百多年以前还是冷兵器居多的时代中,受些刀伤是家常便饭,时间一长,石达开对于刀伤的疼痛感并不像常人那般敏感,再加上石达开身居高位,心高气傲,心理上占据了痛苦的上风,从而强行忍住了剧痛。

第二种:有人认为石达开为什么不***身亡而要被清军活捉呢?作为清朝的叛军,石达开一定知道自己兵败之后的下场。

石达开作为太平天军的将领,他自然不会不清楚清朝的法律,但是在他出走太平天军的时候是想着重新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地盘,而打到最后石达开已经是弹尽粮绝了,兵少了不说,战斗力也不足了,而他为了能够保住这些兵的性命,所以选择了投降。

至于他为什么不***而要选择被处以极刑,我是这样理解的。

洪秀全起义是因为他看了***教的书籍从中悟到了道理,从而建立了自己的信仰,太平天军中也大多数都是***,而洪秀全根据***教建立的拜上帝教也会有一些***教的影子,而在***教中有一条就是***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非常严重的违背天理,所以石达开作为拜上帝教的***,这条规定应该也会对他造成影响,而为了死后能够上天,他选择了不***。

第二位:康小八

康小八,清朝天津卫人士,因为出生贫苦而没有记载出生年月,死于1905年5月10日。

康小八原本是个苦命的人,每天做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后来自己感觉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把锄头一丢,做起了流窜于天津和北京之间的江洋大盗。

一个财主看康小八胆大敢打,雇佣了康小八做自己的保镖,保护自己的钱财,还给他配了把***,结果这名财主也是着实死在了自己的手里,在一次拿钱的时候被康小八一枪打死。

有了枪,又有了钱的康小八生活可谓是大变样,心里的想法全部落实,但是疯狂过后康小八就不满足了,他不仅,而且还劫了官方的银子,这一下子官方不干了,找来了武术高手尚云祥将其捉拿归案。

清朝的***是有目共睹的,当时的隆裕皇后整日无所事事,而康小八的事迹又被传得神乎其神,隆裕皇后找来人一问,顿时感觉这个康小八是个人才,不能杀。

不仅如此,她还跑到慈禧太后面前大肆称赞替康小八美言了一番,直把个江洋大盗夸成了英雄豪杰。

慈禧一听也来劲了,当即便是宣布要见一见这个康小八,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的神乎其神。

结果御审刚开始没多久,康小八就把自己的“斩立决”变成了“凌迟处死”,他对着慈禧太后说:“要劫就劫皇杠,要奸就奸皇妃。”

介绍人隆裕皇后被慈禧骂了个狗血喷头,康小八也被处以凌迟。

行刑那天,康小八拒绝了刽子手要将他的眼皮先割下来遮住眼睛的做法,亲自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片片割了下来,愣是一声没吭。

康小八虽然说是个江洋大盗,但是在当时的天津卫这些游走于法律之外的人斗的就是个狠,盗亦有道,所以很多人在那个时候是非常敬佩康小八的。

一名官员看到康小八如此坚毅,便是让人在刑法还未完成之时给了他个痛快。

我们无法得知在行刑时的心理感受和身体感受,但是光凭着文字就足够让我们感受到残酷和暴虐的刑法,实在是不应该留存于世,将其废除,让其消亡,永远的封存于中华的 历史 长河中,是它最好的归宿。

据说是高洋发明的,当年兰钦子京被高澄抓住了,抓住以后也没处死他,让他在自己的家中做个厨子,用这种方式羞辱他,有一天宴客,兰钦子京趁着上菜的功夫把高澄杀死了,高澄死的时候才二十九岁,他杀死了高澄,他弟弟高洋能干吗?

高洋为了给自己的哥哥报仇就想到了这么个办法,用渔网把身子裹起来,裹得紧紧的,这样就能露出肉,用小刀把露出渔网的肉一片一片地割掉,在裹紧渔网,在割掉,就这样让兰钦子京疼,痛苦,一点点的折磨他!

千刀万剐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凌迟,据记载凌迟之刑最早出现在五代,宋辽时期使用最多,宋朝初期并没有此刑,宋真宗在的时候坚决不允许使用这种刑罚,直到仁宗即位有一个地方祭鬼,仁宗生气了,对主犯跟这件事的主谋凌迟处死,这是宋朝第一次使用凌迟。

宋神宗也用过这个刑罚,明律、清律都有凌迟一刑,威逼人致死的,杀了人家一家三口的,劫囚的,凌迟刑都实用。

凌迟刑真的非常恐怖、残忍,到了清代的时候,凌迟行分为多少刀,最多的有一百二十多刀,先是割去双眉,割去双肩,割去双乳,手、肘之间的肉,肘肩之间的肉,一刀一刀的,按照顺序,不能多一刀也不能少一刀!

凌迟刑每个朝代都不一样,也没有具体的细则,但是只要是这个刑罚,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残酷,肌肉一刀一刀的被割下,最后身体没有一块完整的,但是人还没断气呢,真是太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