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良文学与贤良方正-贤良文学与贤良方正区别
1.汉朝究尽是经学取士还是孝廉取士?
2.盐铁之议是什么,发生于哪个朝代
3.有道科是一种什么样的官职
4.古代科举是创立之前什么方法推选人才的
5.我国古代是哪个皇帝最先实行察举制?
汉朝究尽是经学取士还是孝廉取士?
不论是经学取士,还是孝廉举士,两者皆有。而事实上,孝廉举士是有包含经学取士在内的,说法如下。
*经学取士:来自于汉武帝独尊儒术,设置五经博士,致使经学发达,儒者多盛行以经学传子,形成累世经学,朝廷任官也以经学取士,结果造成重教育、声望高、历史悠久的世族产生。
*孝廉取士:是属于察举的一种,所谓的察举即是考察后给予荐举之意。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度趋于完备,对于察举的人才也有明确的规定,即以儒术取士。而且察举范围也不限于现任官吏,并在察举科目中新增孝廉一项。所谓的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举孝廉之要求,一为岁举,二是必由郡国向朝廷荐举,三则人数有规限。汉武帝在元朔元年下诏,严格规定郡国岁举孝廉,由是岁举孝廉,始得贯彻执行。举孝廉须经中央复试,即皇帝策问,而儒家经义又是其中必考的内容。在问以经国大事时,也必须依经学之旨做出回答。
汉武帝开创了察举制主要以儒术取士的新规定!
《汉书武帝纪》:建元九年(前140)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
武帝时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孝廉、茂才(秀才)三种。就察举的范围而言,汉文帝时基本限于现任官吏的范围,而汉武帝时则扩大到一般的习经、通经之士。
*贤良:一般称贤良方正或贤良文学。举贤良始于汉文帝时,形成定制是在汉武帝时期。贤良文学就是那些合于儒家经学要求的德才兼备之士,当时所谓文学即经学也,贤良文学也就是通经之士。
*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两汉孝廉的个人资历以儒者为最多。
*茂才(或称秀才):被举为茂才的奇才异能之士,相当一批是治经儒者,因为察举茂才的主要目的不外是按照儒学的道德规范和政治理想敦美风俗、改善吏治。
PS.汉武帝察举制度在政策上是完全向儒家经学倾斜的。
盐铁之议是什么,发生于哪个朝代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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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而治
西汉初期,政府奉行“行仁义、无为而治”,虽然对商人有歧视性政策[2]?,却对工商业很少干预[3-4]?,因而商品经济快速发展,货币经济也很发达。[5]?至文景两朝,人民富裕,国家安定。[6]?武帝即位后,外有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内有建立大一统制度框架的需要,兼之武帝雄才大略,便谋划借助祖辈基业彻底解决帝国的长治久安问题。[7]?大兴功业必然带来财政的吃紧,因而至武帝中期,国家开始对经济采取干预政策。[8]?
元朔年间,武帝设置“武功爵”,共值三十余万[9]?;还专门树立了一个献财典型——卜式,号召百姓向国家捐献钱财。[10]?元狩六年(前117年),为应对财政危机,武帝任命孔仅和东郭咸阳为大农丞,实施盐铁官营,募民煮盐而官府专卖,并彻底垄断铁的专营。[11-12]?元封元年(前110年),武帝又任命桑弘羊为治粟都尉,代理大农令,天汉元年(前100年)升为大司农。在桑弘羊的主持下,先后推行算缗、告缗、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币制改革、酒榷等一系列经济政策,这些措施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经济收入,为武帝继续推行文治武功事业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13-14]?
与民休息
由于武帝独奉行“有为”,对外征伐不断,兼之大兴功业和救灾[15-16]?,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仅仅二十年后,国家财政就开始频频出现亏空。[17]?同时,武帝时期施行的经济政策,虽然充裕了国家财政,却使一部分财富逐步集中于大官僚、大地主及大商人手中,而剥夺了中小阶层的利益,农民的负担愈来愈重。[18]?而且依靠盐铁官营等政策所聚敛的财货,无法维持战争的长期消耗,至武帝晚年时,已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民众多次起义。[8]?
征和四年(前89年),武帝下《轮台罪己诏》,指出“此后务在禁绝苛暴,不得擅兴赋役,应致力农耕”,恢复汉初的“与民休息”政策。[19]?这预示着经济干预政策又发生了重要的改变,朝着减少干预放松管制的方向发展。[20]?
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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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元二年(前87年),武帝病重,诏近臣托孤,加封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与桑弘羊,金日磾,上官桀共同辅佐幼主。昭帝即位后,有两种不同的政策并行:一是以霍光为首,主张推举贤良、询问民情、免除田租,即“恤民政策”;一是以桑弘羊为首,坚持再开屯田、增强国力,所谓“富国强兵”政策。二者不但性质相反,而且渊源极深,前者为武帝末年政策的继续,其意合于标榜德治的儒家思想;后者则是武帝中期的积极政策,以增强国家权力为优先考虑,与法家的政治思想合拍。[8]?
武帝去世后,桑弘羊的理财政策并未随之废除。桑弘羊推行的一系列官营政策,由于国家几乎完全控制了生产销售和市场,地主官僚、贵族和商贾,都对这些政策表现出强烈的反对和抵制。霍光掌权后,为了缓解统治集团内部的压力,主张对国家垄断的工商业稍微放松一些,不要管的太,而桑弘羊则坚决主张严管,二人的经济理念出现明显分歧。[21]?
始元四年(前83年),因昭帝立皇后一事,上官桀父子、鄂邑长公主与霍光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而桑弘羊为子弟谋官也屡屡被霍光拒绝。[22]?于是,这几股政治力量就联合起来,试图推翻霍光的辅臣地位。为了保证“与民休息”政策的实行、进一步稳固自己的政治地位,霍光开始酝酿盐铁会议,以使人们认识到这些理财措施的弊端和缺陷,并进一步从政治上打击桑弘羊,为压制桑弘羊提供社会舆论的支持。[23]?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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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流程
召集人员
始元五年(前82年)六月,杜延年向霍光建议“行文帝时期政策,提倡节俭、对民宽和”,霍光采纳[24]?,诏令三辅、太常各举“贤良”二人,各郡国察举“文学”一人。[25]?
开始时间
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召集抵达京师的贤良文学(贤良方正所选拔出的人才),商议罢黜盐、铁、酒等专营政策,会议在京师隆重召开。[26-27]?
结束时间
始元六年(前81年)七月,会议结束,历时五个多月。[28]?
与会人员
政府官员: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府的属官丞相史和御史大夫的属官御史等。政府方面的主要发言人,是御史大夫桑弘羊,共发言一百一十四次。御史发言十九次,丞相史发言十五次。
民间人士:贤良、文学,即“贤良方正”,共六十余人。贤良是已经取得功名的儒生,文学是在某种学问上有一定成就的名士,他们都不是国家的官吏,而属于民间的知名人士。留下姓名的有茂陵唐生、鲁国万生、汝南朱子伯、中山刘子雍、九江祝生等。贤良文学也是经过一定挑选的,并不是每个郡平均出人。[29]?
中间方:丞相田千秋,他发言不多,只是在双方辩论激烈的时候,讲一些折中调解的话。[30]?
争论焦点
盐铁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民所疾苦,教化之要”。[31]?在会议上,从民间来的贤良文学对盐铁官营等财政措施进行了全盘否定,并进而攻击汉武帝时期的内外政策;作为这些财政措施的经办人,桑弘羊坚决捍卫汉武帝的内外政策,不仅就盐铁等政策的存废与贤良文学展开了激烈论辩,而且充分肯定了诸如抗击匈奴、加强中央集权、大力抑摧豪强和农商并举政策的作用。此外,还涉及农业的基本政策,对社会现状的估计和伦理道德观念的理解,以及如何看待古与今的关系等问题,这次会议已成为汉武帝一代政治得失的会议。[32]?
经济政策
贤良文学全盘否定官营政策,指责盐铁官营、均输、酒榷等“与民争利”,并导致民风败化,把盐铁等官营视为民所疾苦的根源;主张让农民从事本业(农业),抑制末业(商业),即重农抑
桑弘羊
商。其本质则是抑制官商,即反对官营。他们认为盐铁官营之后,只注重产量,质量差,价格高,生产的农具多大而不适用;同时还存在不准挑选、购买不便、强买强卖和强迫农民服役等问题。[33-36]?均输法推行后,均输官征收当地没有的物品,采取欺诈手段,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给农民造成了更大的负担和痛苦。[37-38]?平推法的施行,导致物价上涨,出现营私舞弊、官商勾结甚至囤积居奇的现象。[39]?
桑弘羊承认盐铁等官营事业,由于一些地方官不按国家规定的办法行事,造成了一些流弊。但他批驳了贤良文学们全盘加以否定的看法。他认为兴盐铁、酒榷、置均输平准,扩大了财源,是抗击匈奴,消除边患的经费来源,而且,这些政策便于堵塞豪强大家的兼并之路,且可济民救灾,有益于农民。如果政府不实施官营政策,增加收入,就要增加农民的赋税,反而更会加重农民的负担。[40-44]?
对外政策
对匈奴的政策上,贤良文学反对向匈奴用武力,主张偃兵休士,厚币和亲,依靠德政的感化维持和亲局面。他们认为,匈奴远处漠北,对其侵扰活动,主要应用德化,多给他们点财物,与他们和亲,搞好双方的关系。他们认为汉武帝对匈奴进行的几次大规模的战争,都是几个好事之臣,故意夸大敌情,欺骗了汉武帝,挑起了战祸。这几次战争没有能削弱匈奴,反而造成了西汉国势的衰弱,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
桑弘羊则主战,坚决反对和亲。他认为匈奴反复无信,屡次破坏和亲,侵扰边境,不能采用德政感化,只有通过战争才能阻止匈奴的侵扰,保证汉王朝的安全;强调汉武帝反击匈奴的战争是成功的,击败了匈奴的大军,保卫了国家边境的安宁,是“当世之务,后世之利”,将会流传千古。[45]?
治国理念
对西汉独尊儒术后的统治政策,汉宣帝做过一个经典概括:“霸王道杂之”,具体做法就是德刑并用,理论渊源就是先秦儒家和法家的思想相互结合,以儒学为主题,法家思想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吸收墨家道家和阴阳家等的思想。武帝独尊儒术后,为了达到恩威并用双管齐下的目的,大力推行“霸王道杂之”的政策。[46]
贤良文学信奉儒家的仁义学说,主张德治,认为行仁政就可以无敌于天下。特别是汉武帝任用的一些酷良,如杜周、张汤、王温舒等人,连法律也不顾,随意谄害无辜的群众,动不动就一人犯罪,株连全族,搞得人心恐惶,不安,因而激起了人民的反抗。他们一再引证历史教训,批判严刑峻法,指为亡国之道,把严刑峻法看作是秦王朝灭亡的原因。
桑弘羊以法家学说作为指导思想,主张法治,坚信刑法可以止暴,特别推崇严刑峻法的作用。他认为治民之道不在教化,而在励行法治,让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有了严刑峻法,百姓就小心谨慎,奸邪自然止息。针对贤良文学对一些酷吏的指责,他认为这些酷良都能作到以法治事,对犯法者雷厉风行地加以处决,毫不手软,所以在他们治理的地方,能作到寇止奸禁,取得良好的治绩。[8]?
义利之争
关于重义与重利导向的争论关系着对经济活动如何引导,决定着统治者的策略取向。贤良文学以儒家为旗帜,主张人性善良,不能只讲利,还必须有义的约束。坚持崇尚仁义才是真正的治国之本。[47]?桑弘羊是以法家为代表的功利主义者,主张重利轻义,认为人性自私,趋利避害,重利是加强中央集权、抗击匈奴和赈济灾荒的需要,并明确指出财富是仁义的基础。[45]?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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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后,朝廷仅仅罢去了郡国酒榷和关内铁官,其他各项政策仍维持不变。但桑弘羊在政治上受到一定的挫折,霍光借助贤良文学,应得了比较广泛的舆论支持,经济上也使得官营政策有所收缩。[45]?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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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争论双方的观点对昭宣时期汉王朝的统治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主流上看,大权在握的霍光基本上坚持了汉武帝轮台罪己诏中所制定的政策,推行“与民休息”的措施,将公田与贫民耕种,贷给农民种子、口粮,免除部分赋税、徭役,降低盐价,与匈奴保持友好关系,对昭帝、宣帝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些措施符合贤良文学提出的“行仁政 ,以德治国”的意见。贤良文学也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政治舞台上一股活跃的力量。[48]?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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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之议的征兆参与人员之广泛、会议中讨论的自由度之高,都是汉代历史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盐铁会议的本质是对汉武帝时期推行的各项政策进行总的评价和估计。桑弘羊代表了全面肯定汉武帝轮台诏以前各项政策,并希望继续推行这一政策:而贤良文学则代表了否定汉武帝轮台诏以前的各项政策,要求加以全面地估价和修改。
贤良文学毕竟来自基层,他们虽然并不了解农民的疾苦,但是却知道一些汉武帝时期好大喜功的政策给民间造成的危害,所以他们的意见也反映了群众的一些呼声。这些也正是汉武帝发布轮台诏的原因。从桑弘羊来说,他一直在汉武帝身边,是汉武帝执行的财经政策的主要决策者,他对这些政策给封建国家带来的好处有深切体会,但对它给人民造成的危害,却很少了解。所以他在汉武帝发布轮台诏之后,仍然不认识过去政策在社会上激起的矛盾,而一味坚持汉武帝过去的方针,这是他思想落后于形势的表现。
霍光没有出席这次会议,但他显然不同意桑弘羊的意见,从他当政之后所施行的政策看,他是按汉武帝轮台诏的精神进行的,这就是他和桑弘羊在政见上的分歧所在。但是霍光也不完全赞同贤良文学全面否定汉武帝政策的看法,他没有接受贤良文学要求全部罢除盐铁、均输等官营事业的建议,而只是罢去郡国酒榷和关内铁官;他也没有采纳贤良文学主张对匈奴实行感化政策,放弃防御和抵抗,而仍然加强了边防建设。但是,霍光通过这次会议,利用贤良文学的激进情绪,批评和打击了自己的政治对手。所以,这次会议从政治上来说,是有利于霍光而不利于桑弘羊的。会议结束之后,给参加会议的贤良文学一个列大夫的官爵,就说明了霍光对他们的优待。[49]?
班固在《汉书》中评价盐铁之议说:始元中叶,朝廷征召贤良、文学,问以治乱之道,贤良文学都认为应该罢除盐、铁和酒的专营,重农抑商,阻止商人与民争利,然后才能教化天下;桑弘羊却认为这些措施是安定国家、稳定边境的国家大业,不可废除。双方在会议上争相诘难,议论颇为壮观。[50-51]?
宣帝时,桓宽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为《盐铁论》,在序中他评论了与会人员的表现。他认为贤良文学英才辈出,畅谈六艺风化、治国之本,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中山人刘子推论王道、矫正当世过失,博学而文质彬彬;九江人祝生抒发愤懑、讥刺公卿,耿介而不畏强权。桓宽不赞成桑弘羊的观点,认为他执掌权柄,不效法先古,却崇尚争权谋利的策略,处非其位、行非其道;但对桑弘羊的与会表现却加以肯定,认为桑弘羊之术虽非正法,饱学之士却难以辩倒。同时,他还对丞相田千秋的明哲保身策略提出质疑,认为田千秋身为辅政大臣却缄默不言政事,虽全身而退却不值得称赞;对与会的下属官吏,桓宽批评他们不能辅佐主上,只懂得阿谀奉承,不值一提。
有道科是一种什么样的官职
有道,汉代选举科目之一,指有道德、才艺的人可由此科被举荐为官。有道是汉代察举制度中的特举科目。汉代的察举制度中有常设的科目,比如茂才、孝廉、光禄四行等,也有特设科目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敦厚等等。
古代科举是创立之前什么方法推选人才的
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得到进一步发展。这时,过去通过军功、养士选拔人才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汉代逐渐确立了察举、征辟等选人任官途径。
察举
察举又叫作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其官位。察举是汉代选官的一种主要做法。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诏令诸侯王和地方郡守察访民间德高望重的人,把他们推荐给朝廷。汉文帝以后,这种察举的办法逐渐形成制度,但是并没有固定的举行时间。一般多是在发生了自然灾害,或出现日食、地震等情况时,皇帝表示引咎自责,同时诏令朝廷百官和地方郡国荐举人才。
在汉代,察举不一定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察举的范围和名目都由皇帝决定。例如有时只规定在某些郡国或只限于丞相、御史大夫等部分官员向朝廷推荐人才,还有的时候是由朝廷派人到地方去进行察举。
察举的名目有很多,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孝悌力田、茂材异等、孝廉、直言极谏等,有时也要求荐举勇武而熟知兵法或掌握某种技艺的人。后来,“孝廉”逐渐成为察举中使用较多的一种名目。被荐举的孝廉一般是先担任郎官,作为皇帝待从,然后再转迁为尚书、侍御史、县令等官。
汉代被荐举的人,须先试任一年。如果能够胜任职守,则可转为正式官员。若不胜任,就要被撤换,而且推举他的人也要受到处罚。
汉文帝时,开始采用策问的办法考察被荐举者的才干学识。到汉武帝时,这种策问考试,比较普遍地实行起来。具体做法是:首先由皇帝提出一些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称为策问;然后把这些问题依照难易程度分为甲、乙等科,密封起来;最后让被荐举的人任意抽取问题回答,叫作射策。朝廷根据他们回答的成绩分派官职。例如当时的儒学今文经大师董仲舒被举为贤良文学,于是汉武帝向他提出策问。董仲舒在射策中极力宣扬天人感应和“大一统”的思想,受到汉武帝的赞赏,立刻任命他为江都王的相。
东汉初年,光武帝曾下诏强调要以“四科”辟士,这是指选拔人才应该掌握的四方面标准。在这些标准中,首先是思想道德要符合封建统治的需要,即所谓“德行高妙、志节清白”;其次是文化水平高,即“学通行修,经中博士;”第三是“明达法令,足以决疑”,也就是要熟悉法令,并以之判断是非;第四是“刚毅多略,遭事不惑”,这是要求办事果敢和善于处理各种难题。光武帝要百官们用这四方面的标准来考察、推荐人才,不仅表明了他具有高明的政治见识,而且对于加强封建统治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征辟
在汉代,由皇帝直接聘请人来做官称为“征”,由官府聘请人来任职叫“辟”。
被皇帝征召到朝廷来任官的,多是一些德高望重、学识渊博、闻名于世的人。例如夏侯胜以善说礼服,被征为博士;疏广因精通《春秋》,被征为博士。汉武帝初即位时,著名的辞赋家枚乘已经年老,但汉武帝仍征召他到长安来。史书记载,皇帝在征召某些年老体弱的人时,常常用“安车蒲轮”、“束帛加璧”等礼仪。所谓安车,是指一种能够比较安稳地坐在其中的小车。蒲轮是指用蒲草捆裹车轮,可以减小颠簸震动。这些都表示皇帝格外优礼之意。被征召的人,有时可授予很高的官职。杰出的科学家张衡,由于他精通天文、历算,善为机械巧作,东汉安帝先征召他任郎中,以后又升迁为太史令。
两汉时期,官府的掾史等低级官吏,可以由长官自行聘请。这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官府的长官自己请人到官署内做僚属、任职办事的做法叫辟或辟除。在汉代,被皇帝征召做官的人,数量毕竟很少,而被官府辟除为官吏的人则比较多。
东汉后期,以门阀世族为代表的大地主贵族,依仗权势操纵了地方选举。这样一来,就同要求参予政治的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发生了矛盾。地主阶级内部的这种冲突,使得双方在采取怎样的选官制度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九品中正制”就在此时应运而生。
曹丕称帝以后,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就是通过品评,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被评为上等的人士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这一制度赋予中正官考察各地士人的权力。在初期,他们在品评人物时也还比较注意人才优劣和舆论的褒贬,使朝廷多少能够掌握一些选官权力。所以沈约在《宋书·恩幸传序》中评论九品中正制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不过,他的评价是指九品中正制的初行阶段,反映了庶族士人向门阀世族争夺选举权力的企图。这里所说的庶族士人,一般是指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在当时,普通劳动者是没有资格参加品评的。所以九品高下,只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差别。
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就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在世族们极为注重家世、谱系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惟一标准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从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门世族手中的工具了,反而为他们操纵品评、把持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九品中正制是这一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支柱,它可以保证门阀世族在政治上处于优越地位和享有特权。但是九品中正制只是将人品评为九等,作为授官的依据,而朝廷在选人任官时还要借用汉代察举的某些做法来实现。中正官一般是以孝廉、秀才两种名义向朝廷荐举人才。按照习惯,孝廉侧重于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经学,秀才则突出于文学写作才能优异。当然,在凭借门第才能中选的时代,那些被推举为孝廉、秀才的人,未必具有真才实学。在南朝,还有一种“明经”科目。国家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明经科的考试,获得官职。当时的孝廉、秀才多为世族所垄断,但是明经不限门第,所以庶族寒门士人便可以通过明经途径跻入仕途。在北朝,荐举孝廉、秀才时对于家世门第的限制较之南朝要宽些,少数庶族寒门士人也有被选举的可能。随着九品中正制走向衰落,北朝在选举中首先对门第出身的限制呈现出松弛的趋势。
科举考试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存在了1300年。 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极少数。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其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称赞其为"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而其辐射一直延续至今,我国现在的干部选拔学生考试等等制度上都可以看出科举的影子.
隋朝以前是"九品中正制"和"查举制",其选官也要经过推荐和考试.查举制是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查举,原为选拔之意。由丞相、御史、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起于汉初,至武帝时成为定制,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是两汉重要出仕途径之一。《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又“元关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宋书.百官志》:“汉武帝元年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明史.太祖纪》:“(洪武六年)二月乙末,谕暂罢科举,察举贤才。”.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维护世族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东汉末,曹操当政,施行“唯才是举”。至延康元年(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采吏部尚书陈群议,推选各郡有“声望”的人,出任“中正”,将当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由吏部按等选用,授予官职,谓之“九品官人法”。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司马懿当政,于各州设大中正,用世族豪门担任,选取原则以“家世”为重。从此,形成“上品无寒门同,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九品中正制亦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杈的工具。本来这种制度也是可行,但是问题在与执行的关身上。很容易变质从而产生偏差,《晋书.刘毅传》:“毅以魏立九品,权时之制,未见得人,而有八损,乃上疏曰......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随爱憎。所欲与者,获虚以成誉;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壮。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又“由此论之”选中正而非其人,授权势而无赏罚,或缺中正而无禁检,故得肆,枉滥纵横,虽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 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成为必要,科举制度出现了.
从白寿彝先生所说,这是一个自举和荐举的问题,隋朝以前,士子们首先要获得地方官员及垄断乡里的世族豪门的推荐,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而考试只是用来决定授予官职的高低。所以,选举权掌握在地方官员及世族豪门的手里。隋唐实行科举制后,举子们可以不经地方官员和世族豪门的推荐,自己带着一种叫做“牒”的身份证明材料直接去报名,只要身份证明合格,即可参加考试。。《新唐书·选举志上》有较具体的说明:“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制度执行人的腐化和专制化是科举兴起的必然.
隋朝科举分明经,进士两科.唐朝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学.一直以来,科举制度给我们的印象是进士高与秀才,但是在唐朝,秀才科要高与进士科,不过好象从来没有人考上过,。《旧唐书·职官志》说:“秀才有唐以来无其人。”到高宗的时候就给废止了.说到这里不能不说考试的人的来源,唐朝士的来源主要是从学校来的生徒和从州县来的乡贡.学校有国子监,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六类,又有门下省的弘文馆,东宫的崇文馆,虽然层次不一,收取的学生的来源不一,限制学生人数不一,但是总的来说是为了统治者阶层服务的.地方上设置相应的学校,也收录不同数量的生员入学学习,乡贡是在家自学的士人。学业有成,自向州县求举,经考试及格,由州贡到尚书省,受吏部考试。这些是科举的主要来源.乱了,回头.明经和进士两科乃是"士人所趋"的科目,因为唐朝大部分的官员来自与这两科,所以非常鼎盛.此外又有"制举"一科,乃是皇帝特试.进士及第以后要在大雁塔上留名,是为雁塔题名,当然这是闲谈,我是陕西人却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在.宋朝分进士,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开元礼,三史,学究,明法九科,在这里说一下学究,因为一般称呼老顽固的时候就是这个词,唐代取士,明经一科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应学究试者,专重记诵,未必通晓文义,故有才思之士,皆重进士科而轻学究。《新唐本.选举志》:“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宋史.选举志一》:“王安石谓,古之取士,俱本于学,请兴建学校以复古,其明经诸科,欲行废罢,取明经人数,增进士。”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公(王安石)改科举,暮年乃觉其失,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盖举子专诵王氏章句(指王安石撰《三经新义》)而不解义,正如学究诵注疏尔。”和宋朝并列的辽金两朝分别说一下,辽代科举至988年才行贡举.其规制“颇用唐进士法取人”,就是说,辽代的科举制度是大致仿照了唐代的科举制度的。最初每冬只放进士一二人,1012年后逐渐增加取士人数,每科录取50到70人左右。取士人数最多时,达一百三十余人。进士分甲、乙两科,最初只设乡贡、礼部试二级。到1036年十月,巡兴宗耶律宗真在丞相张俭的建议下,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为题,试进士于廷,廷试亦成为辽之科举制度。辽代约开贡举56次,所取状元可考者53人。不过没用,辽规定,契丹人不许应试,而且进士真正做官的,几乎没有.。“辽起唐季,颇用唐进士法取人,然仕于其国者,考其致身之所自,进士才十之二三耳”.对辽来说,科举是个摆设.金就和辽不一样了,金太宗初年,十一月开科取士,第二年二月、八月又连续两次开科考取进士,可见金是比较重视科举的.。“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这话说的中肯.金代科举开始于太宗天会元年,刚开始不固定。自天会五年后方转入正常,三年一试。初分南、北两选,以词赋、经义取士,后合并为一,设进士科和女直进士科,前者分词赋、经义两科目取士,后者以策论取士。金共开科约40次,分乡试、府试、会试、殿试4级.再说元,蒙古人厉害的很,开国有近五十年的时间废止了科举制度,1314年,元朝重开科举,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而且要"凡二十五岁以上,乡里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通晓经书,德行有素者,经地方官从所辖各族户中推举后,才能有资格参加考试。"蒙古人厉害的大大的.除隋的考试是由中央直接考以外,历朝都是由礼部来控制的.
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差不多,放在一起玩.明清的科举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由县里考试,中第者为生员,又叫秀才或庠生.这是大概,成绩最好的是廪生,其次是增生,新入学的称为附生.乡试由省里考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又称秋闱,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是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和春闱.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考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又有国家特考,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我国古代是哪个皇帝最先实行察举制?
汉代选官制度。始于武帝时,由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合格即任以官职,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是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
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察举,原为选拔之意。由丞相、御史、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起于汉初,至武帝时成为定制,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是两汉重要出仕途径之一。后世有食之。诏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亡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楝者,以匡朕之不逮。”《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又“元关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宋书.百官志》:“汉武帝元年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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